根据《中共江西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荐评选第二届江西省国医名师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8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结合纪检、综治部门和单位干部职工(代表)会议意见,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熊墨年同志作为我院第二届省国医名师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3月12日-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院办公室(88511921)或科技科(88511741)反映。
附件:1.评选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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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