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最近,某单位的处长老张很纠结,儿子要结婚了,儿媳是本地人,亲朋好友多,亲家想多摆几桌,把婚事办得热热闹闹的。但纪律对领导干部操办婚宴有规定。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党纪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有专门的规定,企业也下发过关于推进移风易俗的有关规定。老张这种情况可以把握几个原则:
★第一,不要邀请自己的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仪式,或是收受他们的礼品、礼金;
★第二,不要用公款公物来办喜事,或者让其他单位、个人替自己付费操办;
★第三,即使用自己的钱,也不能大操大办,不要超过规定的请客桌数,以及本地普通群众的规模和档次;
★第四,婚事须提前一周报告并备案,丧事及时报备;
★第五,坚决不办理除亲戚以外的圆锁、暖房、满月等活动。
这样做,就能既照顾到风俗又不违规了。
相关案例
2013年10月,某中学校长于某某为女儿操办“回门宴”,分两批宴请了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和亲朋好友等75桌共600余人,收取礼金6.8万余元。事后,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其违纪所得也被予以收缴。
延伸解读
这些事看似私事,实则不然。党员领导干部人脉关系比较广,其中,管理服务对象和与职权相关的人员占了相当一部分。大量案件证明,如果没有纪律加以规范,人情就有可能被“权”和“利”扭曲。因此,对于那些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朋友和下属,他们的好意可以心领,但人却不便到场,礼也不能收取。一切按规矩来,看似有些不近人情,实则可以情、理兼顾。把道理讲透,相信亲朋好友们一定会理解的。